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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进驻综合研发孵化区BC组团
【企业入驻条件】
(一)非留学人员创办的科技企业申请进入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入区相关条件;
2、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对于正式运作二年以上的企业,年产值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4、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专职从业人员的60%,且科技人员不少于从业人员的30%;
5、拥有一项以上(含一项)的高新技术成果(需要有市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的鉴定,并完成成果登记)或专利(指已经授权,且非外观设计),该成果或专利具有合法知识产权并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6.符合国家、省、市以及广州开发区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和规定。
(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留学人员企业可申请进驻:
1、留学人员以自有专利技术或持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专有技术创办新的生产性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开办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2、已在广州市创办,并经认定为新办高新技术企业的留学人员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已进入产业化阶段的留学人员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年产值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且符合进区六大鼓励类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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